汽车消费贷款是指本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各类国产和进口汽车自用的人民币贷款。
其中:本办法所称的汽车仅指一手车,不包括二手车及用于出租营运、租赁、客货运输等经营用途的商用车和工程机械车辆,工程机械车辆按揭贷款按照《厦门国际银行设备按揭贷款操作管理办法》执行。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购车首付款的能力;
2. 借款人年龄应不低于18周岁,且加上消费贷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 没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 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
5. 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并作为贷款支用与偿还的结算工具;
6. 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7. 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