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厦门国际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账户开户服务,相关服务标准如下:
一、开户渠道
(一)您可携带本服务标准第二点所述资料直接前往本行营业网点通过柜面或智能交互平台申请开户。
(二)您可准备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本行客户经理联系,我行将视情况提供上门开户服务。
(三)您可使用居民身份证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我行微信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请二/三类账户开户。
二、开户所需提供的具体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
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本行在受理您的开户申请时,视具体审核情况可能需要请您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等制度的规定,提供其他开户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完税证明及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证明、工作证等。
三、资费标准
我行对个人客户免收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销户手续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年费、短信服务费等,具体详见《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机构服务价格目录(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机构服务价格目录(市场调节价)》、《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机构服务价格目录(免收费项目)》。
四、个人账户办理时限
对于符合开立个人账户条件的客户,我行原则上当日完成个人账户开立手续。
五、账户分类分级及非柜面交易额度总控提示
我行将结合您的账户信息完整度等综合情况,设定对应账户分类等级并设定账户非柜面交易额度总控限额,非柜面交易额度总控限额指您无需在银行柜面、移动终端、智能交互平台等渠道办理的银行账户主动交易限额上限,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国行E企盈、银企直联、快捷支付、POS交易、自助设备取款转账等,但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等以及签约水、电、燃气、通信、税款、社会保险等代扣代缴业务除外。对于所设置的账户非柜面交易额度总控限额与各非柜面交易渠道限额不一致的,按照孰低为准进行控制,即您的账户达到非柜面交易额度总控限额时,即使您某一渠道交易限额尚未超过限额,也无法办理非柜面交易。如您需要调整账户非柜面交易额度限额,可联系我行客户经理申请办理或通过我行后续推出的电子渠道申请办理。
六、风险提示
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账户。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
七、个人账户服务咨询、投诉电话
机构 |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厦门国际银行 | 400-1623-623 | |
北京分行 | 010-68533333-106 | 010-68533333-600 |
上海分行 | 021-31788888-184 | 021-31788888-217 |
南平分行 | 0599-8830666-657 | 0599-8830666-612 |
宁德分行 | 0593-2716676 | 0593-2716573 |
福州分行 | 0591-87534581-332 | 0591-86321639 |
三明分行 | 0598-8305888-663 | 0598-8305888-628 |
莆田分行 | 0594-2961888 | 0594-2960012 |
泉州分行 | 0595-22518693 | 0595-22200699-278 |
厦门分行 | 0592-5062188-183 | 0592-5319526 |
龙岩分行 | 0597-2116669-605 | 0597-2116669-604 |
漳州分行 | 0596-2628666-285 | 0596-2628666-286 |
珠海分行 | 0756-3233388-252 | 0756-3233093 |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我行承诺在办理开立银行账户业务时遵守下述原则:
一、 不要求初创企业或小微企业提供与存续时间长或大型企业相同的经营情况资料。
二、 不强制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其经营业态、经营阶段明显不符的开户证明材料。
三、 不将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企业开户条件。
四、 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直接以企业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企业经营地址为自有或租赁房屋等理由拒绝开户。
五、 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直接以办公场所或物料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LOGO、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开户。
六、 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企业为异地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居住地为异地等理由拒绝开户。
七、 不会未经区分企业客户风险程度,一刀切采取上门尽职调查措施。
八、 不会因业务量大或人员紧张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客户开户预约排队时间过长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过长。
九、 不会因新开账户待激活、预留印鉴未启用等银行内部流程原因,导致客户账户开立后过长时间内无法启用。
十、不会一刀切延迟账户开通非柜面业务的时间,不会仅根据企业性质、规模等简单设置统一的账户非柜面业务限额。
十一、不会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本行新开立工资卡。
十二、不会未经区分个人客户风险程度,一刀切要求出示辅助身份证明资料。
十三、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个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无固定住所、流动就业、待业等理由拒绝开户。
十四、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个人无法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工作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记录等辅助身份证明材料等理由拒绝开户。
十五、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手机号码实名使用时间短、当地居住时间短等理由拒绝开户。
十六、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片面套用可疑特征拒绝为客户提供开户服务。
十七、不会出于客户成本收益等因素而拒绝开户。
十八、不会未经说明理由及用途,要求客户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十九、不将要求客户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二十、不违反“一次性告知补正原则”,反复要求客户补充提供开户资料;不通过设置复杂繁琐的开户审核或尽职调查程序规避或减轻事中事后风险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