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给予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50亿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1.关联法人名称: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经济类型:国有经济
3.经营范围: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法定代表人:王非
5.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29,957.786889万元
7.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价格遵守本行最新价格指引或定价政策的规定,按照市场化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批准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额度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决议情况
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及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一)公允性:本次申请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本行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影响本行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合规性:本次申请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行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本次申请的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已按照法律法规、银行制度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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