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给予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集团客户总额度合计人民币139.52亿元[1]、集团客户并表授信限额合计人民币191亿元[2]。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法人名称: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经济类型:国有经济
(三)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四)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五)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六)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与本行存在的关联关系:为本行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价格遵守本行最新价格指引或定价政策的规定,按照市场化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以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累计达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及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决议情况
以上重大关联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及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关系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一)公允性:本次申请的授信条件已明确厦门建发集团在本行的担保条件未优于本行非关联方在本行同类业务的担保条件,未优于厦门建发集团在其他银行同类业务的担保条件;各类业务定价遵循商业原则,符合本行最新定价政策要求,且不优于本行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公允性要求。
(二)合规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已按规定提交前序审批程序审议,内部审批程序履行完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1] 控制任一时点在本行的授信与投资余额(可扣除质押存单、保证金、国债)不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2%。
[2] 控制任一时点在本行集团的授信与投资余额(可扣减质押存单、保证金、国债)不超过本行集团一级资本净额的14%和本行集团资本净额的12%孰低值;债券承销额度加总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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