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落实监管机构《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我行经营用途贷款合法、合规、履约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或用于房地产领域,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购房及偿还房地产抵押贷款;
二、贷款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或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三、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洗钱及恐怖融资;
四、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若借款人违反相关约定,将构成对借款合同的违约,我行有权立刻收回贷款或压降、暂停、终止授信额度等,同时借款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我行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行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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