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为您提供高效优质的银行账户开户服务,我行承诺在办理开立银行账户业务时遵守下述原则:
一、 不要求初创企业或小微企业提供与存续时间长或大型企业相同的经营情况资料。
二、 不强制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其经营业态、经营阶段明显不符的开户证明材料。
三、 不将已经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企业开户条件。
四、 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直接以企业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企业经营地址为自有或租赁房屋等理由拒绝开户。
五、 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直接以办公场所或物料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LOGO、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开户。
六、 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企业为异地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居住地为异地等理由拒绝开户。
七、 不会未经区分企业客户风险程度,一刀切采取上门尽职调查措施。
八、 不会因业务量大或人员紧张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客户开户预约排队时间过长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过长。
九、 不会因新开账户待激活、预留印鉴未启用等银行内部流程原因,导致客户账户开立后过长时间内无法启用。
十、不会一刀切延迟账户开通非柜面业务的时间,不会仅根据企业性质、规模等简单设置统一的账户非柜面业务限额。
十一、不会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员工在本行新开立工资卡。
十二、不会未经区分个人客户风险程度,一刀切要求出示辅助身份证明资料。
十三、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个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无固定住所、流动就业、待业等理由拒绝开户。
十四、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个人无法提供居住证、暂住证、工作证明、纳税或社保缴纳记录等辅助身份证明材料等理由拒绝开户。
十五、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以手机号码实名使用时间短、当地居住时间短等理由拒绝开户。
十六、不会未经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简单、片面套用可疑特征拒绝为客户提供开户服务。
十七、不会出于客户成本收益等因素而拒绝开户。
十八、不会未经说明理由及用途,要求客户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十九、不将要求客户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二十、不违反“一次性告知补正原则”,反复要求客户补充提供开户资料;不通过设置复杂繁琐的开户审核或尽职调查程序规避或减轻事中事后风险管理责任。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