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企业
利用银行信用改善客户的谈判地位,客户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格。
通过信用证对单据和其他条款进行规定,有效控制货权、装船期、货物质量,为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解决了在付款和交货上的信任和风险问题,也为双方提供了融资的便利。
客户可选择结合授信类产品。
2.对银行
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提供的是银行信用,而不是商业信用。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凭合同开立,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是独立于合同以外的契约。
信用证业务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处理业务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只要单证、单单一致,就必须付款。
信用证业务的一般遵循原则为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600号(UCP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