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对象
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须按照外汇管理规定,对境内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远期结售汇合约到期时,应审核境内机构提供的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有效凭证后,方可办理履约手续。可受理的业务对象范围包括:
1、 境内机构客户的经常项目交易。
2、 境内机构客户下列范围内的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
(1) 偿还本行自营外汇贷款。
(2) 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3) 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
(4) 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
(5) 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
案例:当前(1月10日)美元对人民币即期结汇价6.6167,A客户3个月后(即4月10日)将收回一笔信用证款项USD300万。该客户担心人民币继续升值带来损失,于是与银行签订了远期结售汇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客户以6.5991的价格在4月10日后卖出USD300万。从而锁定了3个月后的结汇成本。
- 产品特色
1、 可以锁定汇率成本,避免汇率波动造成损失,但是在锁定汇率成本的同时,客户也失去了汇率向有利方向变动时获得汇率收益的可能。
2、 客户可以提交限价委托。由于远期结售汇交易无法对外挂单,建议提交限价委托时预先询价,委托价格尽量与询价相近。
- 产品介绍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客户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客户可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
目前银行客户可以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外汇常规币种有9种,即美元、港币、欧元、英镑、日元、澳元、瑞士法郎、加拿大元、新加坡元等,若因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其他外汇买卖品种,将视具体情况而定。
初始保证金比例根据远期交易期限长短决定,原则上6个月以内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得少于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的10%;12个月以内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得少于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的20%;其它更长期限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得少于远期结售汇合约金额的25%。符合规定的优质客户保证金比例可以有所优惠,具体为6个月以内保证金比例3%,6-12个月保证金比例5%。
远期结售汇手续费按照期限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期限1个月的手续费为0.21%,1-3个月为0.22%,3-6个月0.23%,6-9个月为0.24%,9-12月为0.25%。
业务受理时间;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6时。超出业务受理时间的交易须经资金营运部确认后方可操作。